检验服务



  为保证本中心实验室活动的公正性,本中心主任代表管理层特向社会作如下公正性声明:

  本中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认可机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按照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医疗器械的检验检测。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遵纪守法者给予奖励,反之则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对违法行为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本中心实验室活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建立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数据科学准确。

  本中心实验室活动的独立性不受任何行政干预,并要求各有关部门人员不得干预,维护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本中心对所有委托均持客观、公正、科学、保密的工作态度,杜绝损害委托方权益的事件发生。

  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保证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商业、财务和其他压力影响和干预,不得为其所属或相关的单位(个人)的利益而损害检测工作的信誉和公正性。坚持独立检测、独立判断、诚实运作。本中心的组织机构相对独立,检测工作也不受其他行政领导或机构的干预,不受外界压力的影响。检验检测活动和结果不受行政、经济或其它方面的干预的影响,保证检测业务的公正性、诚实性,杜绝商业贿赂。不介入客户之间的市场竞争和利益冲突,不向第三方泄露客户信息。

  本实验室要求所有人员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不参与任何有换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或者维护活动;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中心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检测人员从事检测活动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对来样单位提供的样品、技术资料及检测数据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更不能用于本单位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

  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可能影响本中心公正性的有关兼职或技术合作等活动。

  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准借工作之便向委托方、供应商索要礼品、钱物或压价购买产品 ,所有人员不允许接受任何商业贿赂。

  实验室将在本实验的官方网站和接待室墙上,公布本实验室遵守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职责等情况的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本中心诚恳接受中心内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投诉。

  授诉电话:028-85410813。

  四川医疗器械生物材料和制品检验中心


委托书填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