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疗器械生物材料和制品检验中心购买同步热分析仪招标总则
项目编号No:JY2019007
四川医疗器械生物材料和制品检验中心(招标方)就“同步热分析仪”的购买,对国内外厂(商)进行有限竞争招标。请参加投标的厂(商)仔细阅读本总则和相关仪器设备细则,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信息。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同步热分析仪
1.2项目地点:四川医疗器械生物材料和制品检验中心
(地址:成都市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生物材料楼401 电话:028-85412428)
1.3项目内容:见附件。
1.4项目范围:见附件。
2.投标文件内容:
2.1投标方的基本情况简介并提供资信证明。
2.2 投标方应在本总则基础上,对附件中的技术指标及各项内容做出应答,标书第一页提供单项价和总报价,并保证在本项目中标执行期内,有现货供应。同时对招标方实行价格保护(在执行过程中,货物未起运前如价格下调,按下调价格执行)。
2.3 项目涉及系统集成或工程时,请同时报出投标方工程费的计算方法和金额;如果投标方愿意免收相关费用,该项请特别注明其价值。
2.3.1 投标方如有赠送项目,如:仪器设备、软件、配件、技术资料等,请标明数量、规格、型号以及价值。
2.4 招标方发出的标书附表内容,投标方不得有任何改动;如果投标方对其中内容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意见或方案,可另做方案并报价,并请注明建议方案的特点,供招标方在评标时参考。但必须在开标前向招标方的招标专业工作组做出特别申明。
2.5单台价值高、技术含量高又是属于系列产品的设备,须提供技术说明书和
有关证明其技术性能指标的文件。
2.6 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产品保修期限,零配件供应,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
间、保证措施等)。
2.7 投标文件一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好递交。
3.日程安排: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招标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四川医疗器械生物材料和制品检验中心网站招标公告中可以下载招标项目的相关附件;
网址:http://www.safetest.com.cn/。
3.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12 月 9 日下午17:30,地点为四川大学生物材料楼401。投标方必须将投标文件递交或寄到发售标书处,过时无效。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3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3.4开标地点:电话通知。
3.5评标时间:在开标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标结果出来后,招标方将在2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各投标方。
3.6招标方正式通知中标者后,双方在4个工作日内正式签定合同。
3.7项目完成时间:见标书。
4.运杂费及付款方式:
4.1运输方式:投标方承担。
4.2运杂费由:投标方承担。
4.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70%货款。
5.投标标书作废条款:
5.1有不公平竞争行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
5.2未按照总则和标书内容要求制作的标书。
5.3未密封和加盖投标方公章的标书。
5.4对招标文件内容作擅自改动的。
6.废标条款:
6.1投标者在投标期间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的。
6.2最低报价大大高于标底或市场平均价格的。
6.3参与投标者数量不足以产生有效竞争的。
7.评标原则:
7.1各厂(商)在投标文件中如果给出有附加条件的优惠条件,在评标时只能作为参考。
7.2在设备质量,服务承诺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执行价格最低原则,同时综合考虑投标方的技术力量,服务承诺和过去的社会信誉等。
7.3由专家组选出条件最优的前几名(最多不得超过3家)投标者,作为投标入围者,由招标工作组确定中标者。
7.4招标方承诺组织有关专家严格、公平、公正地进行评标,以充分保证各投标商的利益。
8.其它说明:
8.1各投标方请仔细阅读本标书及附件(表),它们包含了即将写进合同之中的大部分条款,一旦投标方正式投标,即被视为已对招标方做出了相关承诺,除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随意更改。
投标单位 招标单位
四川医疗器械生物材料和制品检验中心
2019年 月 日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
1 设备及配套数量要求:
1.1 | 同步热分析仪 | 1台 |
1.2 | 循环水浴制冷系统 | 1台 |
1.3 | 陶瓷样品皿 | 15对 (30个) |
1.4 | 铂金样品皿 | 2对(4个) |
1.5 | 进口溯源标准物质(含证书) | 1套 |
2 性能要求:
2.1 ▲进样方式:垂直式进样/水平式进样
2.2 ▲温度范围:15~1600℃
2.3 天平灵敏度:0.1μg
2.4 ▲样品容量:≥1000 mg
2.5 称量精度:偏差不得超过±0.02%
2.6 天平准确度:偏差不得超过±0.1%
2.7 ▲温度精度:偏差不得超过±0.2℃
2.8 ▲温度准确度:偏差不得超过±0.3℃
2.9 DSC信号校正方式:熔点校正
2.10 ▲DSC量热精度:偏差不得超过±0.1%
2.11 ▲DSC量热准确度:偏差不得超过±2%
2.12 样品盘:铂金,陶瓷两种
2.13 ▲升温速度:0.1~100℃/min连续可调
2.14 炉体冷却:强制风冷配合水冷
2.15 ▲冷却速率:1600℃冷却至100℃时间应≤20min
2.16 ▲仪器接口:应预留与FTIR、GCMS等联机的硬件和软件接口,且同步分析仪能同步触发FTIR和GCMS的启动。
2.17 操作软件:操作界面友好,能精确控制仪器升降温和等温,控制和记录气体流量,可进行失重、失重速率、起始反应温度、自动记录数据等所有控制分析功能,能够导入联用仪器的测试数据
注:带“▲”的性能要求为必须满足条件。